参保政策调整:进一步放宽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,让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,超大城市要取消对灵活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。
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: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。
连续参保与基金零报销激励:自 2025 年起,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,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,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,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 1000 元。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,当年没有使用过医保基金报销的,下一年度可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,同样每年提高不低于 1000 元。
断缴参保设置等待期:自 2025 年起,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,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,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。其中未连续参保的,每多断保 1 年,在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