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票处理:收回代开的发票所有联次,在发票上注明 “作废” 字样,然后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该发票。
账务处理:由于未进行收入确认和税款计提等账务处理,因此无需进行账务调整。
开具红字发票: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,以冲减原发票的金额和税额。
收入调整:根据红字发票的金额,冲减原已确认的收入。会计分录为:
借:主营业务收入(或其他业务收入)
贷:银行存款(或应收账款等,根据实际收款情况确定)
税金调整:冲减原计提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。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,会计分录为:
借:应交税费 —— 应交增值税
借:应交税费 ——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
借:应交税费 —— 应交教育费附加
借:应交税费 ——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
贷:税金及附加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,且购买方已抵扣进项税额,购买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,销售方会计分录为:
借:应交税费 —— 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贷:税金及附加
借:银行存款
贷:其他应收款 —— 个人所得税(代扣代缴)(或应交税费 —— 应交个人所得税,根据之前的账务处理确定)
借:其他应收款 —— 个人所得税(代扣代缴)(或相关成本费用科目,根据业务性质确定)
贷:应交税费 —— 应交个人所得税
借:应交税费 —— 应交个人所得税
贷:银行存款